文档介绍: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 ‐ 439122 ‐ 2010 房间空气调节器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Room Air Conditioners 2010 年 9 月 21 日发布 2010 年 9 月 25 日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 CQC 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 CQC 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规则代替本规则代替CSC/G1102-2006。 2009 年11 月23 日第一次修订,修订内容为环保指标依据CQC5107-2009《房间空气调节器环保认证技术规范》。 2010 年3 月10 日第二次修订,修订内容为节能认证依据标准换版,-20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10 年8 月31 日第三次修订,修订内容为删除环保认证的相关内容。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参与制定单位: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主要起草人:袁雅青蔡宁吴志东戴世龙 CQC31-439122-2010 房间空气调节器 本规则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 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 的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的节能认证。 本规则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2. 认证模式 空调器节能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认证单元划分 按照产品整体结构(整体、分体)、额定制冷量、制冷剂类型、额定能效等级等参数划分单元,所有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 制造商不同、生产场地不同,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申请资料(CQC 提供表格文件) a. 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 空调器产品描述(CQC61-439122 .01-2009《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描述》) d. 品牌使用声明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 CCC 认证证书(如有) c.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d.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e.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f. 其他需要的文件 样品 送样原则 CQC 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补充差异试验。 样品数量 申请人按CQC 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样品数量1 台/单元。 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 有关要求处置。 产品检验 依据标准及技术规范 CQC31-439122-2010 房间空气调节器 -2010 房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