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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预算治公款吃喝
由“明”转“暗”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官员表现出惊人的“智慧”:有的转移到内部食堂大吃大喝,有的隐藏在高档会所推杯换盏,有的将茅台酒装入矿泉水瓶……
前不久,北京的一位记者暗访了位于北二环路附近一小胡同内的高档会所。据会所服务员介绍,“(这里)消费最低是598元一位,还有698元、898元的,最高消费是6000元一位。”在这座院子里停着一辆特殊牌照的越野车和三辆高档轿车。据服务员介绍,当晚在两间包房里都有国家公职人员在用餐。服务员说:“我们接触的领导太多了,‘两会’期间这里也接待了好多客人,都是司长这类人。”
据《人民日报》报道,“八项规定”出台后,沈阳和驻沈部分政府机关在处理一些重要的公务宴请时相当低调、谨慎,转而将重要客人请进自家食堂――当然,不是普通的员工食堂,而是小食堂。这些地方装潢不如高档酒店,但饭菜之精致、服务之精细有过之而无不及。大龙虾、海参、林蛙(东北特有的高档菜肴,一盘林蛙仅原料就超千元)样样都有;茅台、五粮液、高档红酒客人任选。有的机关在宴请重要客人时还会组织一些随场演出,钢琴名曲,美女高歌,高雅别致,以助酒兴。据悉,这些小食堂有专用厨师和服务员。厨师基本都是从高档饭店聘请的,服务员就请本单位的年轻女孩兼职。
截流是关键
作为国家财政开支的一部分,公职人员用于吃喝的公款取之于民,原本应当按照纳税人的利益原则消费。而明显超标的公款招待则完全漠视了公款的公益属性。客观上分析,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的财政预算体制尚不健全,使得公款吃喝并未有效纳入制度化的预算监督当中。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预算报告中,存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之处”,最引人注目的是地方预算报告中常见的“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成了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这里面到底暗藏了多少“花招”,很难量化。据报道,2009年被调查的湖南省浏阳市某部门领导的奢侈消费清单中,足浴中心、餐厅包厢、西餐厅、水疗中心的消费都是通过“其他支出”列支的。‘其他支出’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中山大学教授蔡立辉认为,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预算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审批,这就为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