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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招商引资规划意见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抓住珠三角产业转移契机,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招商引资新格局,卓有成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引进100个项目、投资总额100亿元”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并力争引进投资超5亿元、产值超10亿元、税收超5000万元的大项目3个以上;投资超1亿元的项目10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10亿元以上。努力在招央企、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洋企项目上实现新突破。抓好在谈、签约、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今年下半年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产,为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注入新血液、新动力。
二、工作要求
㈠解决土地载体问题。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各镇(街道)要在上半年完成本单位的土地调规预审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争取下半年落实好用调规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度,各镇(街道)、市南江管委会要负责清理本辖区内的闲置土地和低值土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实施“腾笼换鸟”,合力打造招商引资土地载体。
㈡解决园区规划建设问题。一是要大力推进以广东*(省级)民营科技园为统领的“一园八区”(即南江工业区、富溪工业区、新江工业区、龙甫工业区、下茆工业区、迳口工业区、江谷工业区、福田工业区)建设,整合我市工业园区,打造产业发展平台,不断做大做强园区经济。二是要制定园区规划建设方案,各工业园区要落实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建设投资规划,实行“一园一主导产业”和“一园一策”,并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投资的形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园区建设。三是要完善园区管理机构,成立园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园区的建设和管理。
㈢解决引进项目问题。实行“三个统一”举措,合理分配和安排项目。一是统一政策:修编完善《*市招商引资暂行办法》和《*市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办法》等政策,以以更优惠的政策和更灵活的措施,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二是统一土地价格标准:所有引进项目的土地价格,由市招商局按国土部门的规定地类价格向外公布,各引进单位以此为依据与投资者洽谈,按招拍挂规定程序落实投资用地。三是统一项目安排:各有关单位引进的项目,要及时报送市招商局登记备案,市招商局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并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土地资源、环保要求等,统一安排项目落户有关园区。
㈣解决异地引进企业问题。为调动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明确异地引进企业,其产值、税收按4﹕6(即项目引入方占40%、座落方占60%)的比例分成(具体文件另行下发)。
㈤解决招商组织问题。全市共组建20个招商小分队(见附件,小分队人员名单报市委办、市府办备案),各镇(街道)的招商小分队队长由镇长(办事处主任)担任,工作队人员由本单位安排;市招商局、市南江管委会的招商小分队队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队人员由本单位安排;市直局单位组成的小分队队长由牵头单位指定的领导担任,相关单位要安排本单位的精兵强将为工作队队员。招商小分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