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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15 2021/8/26 文件大小: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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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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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有效预防村级财务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村级社会稳定,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沾化县推行村级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沾政字【2009】3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财务实行“代理制”。实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主要内容是“两取消、三不变、一统一”,即:取消各村在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存入镇农村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所设立的账户上;核算中心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三条:农村财务实行“代理制”的基本原则: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确保村集体资金不被平调;使用权不变,确保村集体资金不被挪用和侵占;财务审批权不变,由镇政府负责监督把关。
第四条:设立泊头镇农村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在镇经管站,经管站长兼任核算中心主任;村级设报账员一名,负责本村的报账业务,报账员由主要负责人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经上级业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由镇政府聘任,聘期三年,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核算中心的双重管理监督。村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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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和主任不得兼任报账员。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五条:村级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年度收支计划),年初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全年收入、支出、分配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非经营性开支要实行总量控制,量入为出,不得超支。村级办公经费要厉行节约,主要办公用品实行按计划统一招标采购,禁止不顾实际需求盲目花钱。
第六条:核算中心督导各村建立“五账”即:现金账、收支明细账、往来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按要求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账册科目,由专人登记核算。及时处理会计事务,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一式三份,一份报核算中心主任、一份经村负责人审阅签字后随其他会计资料存档备查,一份由村报账员留存。
第七条:规范报账程序、审批程序和财务收支审核(见附件1)。
(一)报账制度。村报账员必须每月4日前到核算中心报上月收支账目,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分工(见附件4),分别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审核,合格后加盖复核人和核算中心印章方可入账。对签字不全或其他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核算中心有权否决,不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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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区书记、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由于把关不严造成虚假单据列支的,由相关人员负责追回,追回不到位的,由管区书记、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各负一半责任垫付。
当月无收支业务的村,必须写出“本月无收支证明”,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后报核算中心备案,当月收支必须当月入账,不允许出现隔月的开支单据,一经发现,由核算中心责令村抽回单据,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二)审批程序。各村财务事项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签字,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开支的用途及票据的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后,报包村干部审核签字,报管区书记审批。管区书记、包村干部要对每一张收支单据认真审核,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发现不正常、不合理、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收支一律不予审批。管区书记审核通过后,村报账员持有效单据到核算中心入账,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和核算中心主任再审核把关后入账。
(三)财务收支审核。重点是审核收支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一是政策性审核,审核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是否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和收支标准。二是技术性审核,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来凭证必须规范合法,必须盖有提供凭证单位公章,日期、购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收款人一并填写齐全,金额必须有大写(例如工程队的正式收据、***等);确实不能索取到合法规范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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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付据自制凭证,但自制凭证必须按以上内容要求填制,绝对不能用白条收支;借款凭证必须附借款申请书;基本建设支出,必须附合同书或经有关部门审计的决算书。
1、村零工支出单据需写清事由、出工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酬及经办人签字并附有用工明细表,用工情况必须每月随财务一起公开。村级购买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注明购买地点及收款人的联系方式。
2、凡是村提款分配到户的资金(如地上附着物赔偿、占地补偿款及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