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下班管理制度范本 3 篇
目的 : 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 : 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迟到
上班迟到 5-15 分钟,予以 5 元/ 次的处罚 ;15 分钟至 30 分钟内的,予以 10 元/ 次处罚 ; 超过 30 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旷职 ( 工) 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 ; 连续旷职 ( 工) 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 3 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 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
20-50 元/ 次的处罚。
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 如有违者 , 按早退论处。
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 如有违者 , 即按早退论处。
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 , 如有违
, 责任双方均按旷职 ( 工) 半日论处。
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 ( 工) 一日论处。
遇停电或卡机故障 , 未能正常打卡时 , 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 , 过时不予受理 , 如违规签卡 , 责任双方均按旷职 ( 工) 半日论处。
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 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 15 分钟内论处 ; 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 30 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 , 按早退或旷职 ( 工) 论处。
个人请事 ( 病) 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 ,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间为:生产部日班:
8:00 —20:00
夜班: 20:00—08: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间为上午: 8:00—12:00
下午打卡时间为: 13:30—17:30( 办公室 )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领导人登记,然后交由总经理总汇。
第四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