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虾饲料采购合同
供货方 (甲方 ):
定购方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青虾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 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种类品名 :青虾饲料; 采购数量 18吨; 单价 6600元/吨 总金额 118800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二、质量要求:饲料符合 《饲料卫生标准》 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 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物质,同时应符合供货方的产品企业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2017年 12 月 4 日至 2018年 1月 5 日。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 2017年 12月 4日开始陆续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 方验磅核对 ;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五、结算方式:收货后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2%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 10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 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 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 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5 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 ;未及时通知 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