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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种植植技术规程
DB33/ —2001
1 总则
为统一我省行道树的栽植技术 ,提高栽植质量 ,充分发挥行道树绿 化的功能 ,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以及风景区行道树的栽植、 监理和质监。
1.0. 3 行道树的栽植必须以有关审批文件为依据。
1.0.4 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标准 的规定。
2 基本要求
2.0.1 行道树栽植前应了解栽植地道路及周围环境条件。 可栽
植行道树的人行道宽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行道宽度宜在 3cm 以上。
2 人行道宽度在 2cm 左右时,沿街建筑应在两层以下。
2.0. 2 在道路弯道内侧栽植行道树不得影响行车的安全视线。 2.0.3 行道树与地面有关设施的距离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道 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 97)的规定。
3 设计
3.0.1 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种植平面图、立面图、道路断面图、地 上地下管线图等) 、经费预算表、文字说明,并附植物品种名录、规格和数量。
4 施工
施工前准备
4.1. 1 现场调查及放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前应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土壤、 路面、沿街建筑物、地 下及架空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行道树的放样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实地情况进行。
施工时如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由设计部门变更设计。
土壤要求
4.2. 1 土壤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栽植土应呈微酸性至微碱性, PH 值在 ~ 之间。
树穴内有建筑垃圾, 或土壤中含有害物质, 必须用栽植土予以 更换。
植物材料
4.3.1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树木的品种和规格。 必须选择树干直、 生长健 壮、无病虫害的优质树木,胸径应在 6cm 以上,栽植在机动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分枝点应高 于 , 无中心立枝的树木必须有 4~5 根一级主枝 ,长度不得小于 35cm.
4. 3. 2 同一条道路或路段应栽植同一品种、规格的树木。
4.3.3 裸根树木根系直径和带土球直径及深度规格, 应符合表
所列要求。
表 树木根系和带土球规格
树种胸径
根系和土球规格 土球直径 (cm) 根系深度 (cm)
乔木 6~755~6035~40 7~860~7040~45 8~1070~8045~50 10~1280~9050~60 12~1490~10060~65
树 穴
树穴规格尺寸 ,长* 宽*深不得小于 1m*1m*1m ,穴底的尺寸不得 小于上口。树穴周围及穴底能自然渗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达到渗水要求。
4.4.2
树穴内挖出的栽植土及废土(包括砖石瓦砾) ,分别堆置于穴外 侧,废土杂物应集中清运。穴内土质符合要求的,亦应将土球根部以下的土壤翻松 10cm~20cm (此土不必取出) 。
4.4.3
挖穴时如遇地下管线及建筑物, 应停止操作, 并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