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通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员工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一条 考勤管理制度
1. 公司班种规定为两类,一种为常白班,一种为三班倒。其具体工作时间以公司规定为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月末考勤以刷卡数据为依据,长白班人员每天刷卡4次,分别为07: 00-07: 40 12: 00-12: 50 13:20-13: 55 18: 00-19: 00。三班倒人员每天刷卡两次,分别为班前提前20分钟、班后1小时内打卡。
3. 有关部门的特殊上班人员,报总经理办公会,经同意后方能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公司不作统一规定。
4. 刷卡人必须等刷卡机报出姓名显示卡号后方可离开,如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卡未刷上时,则按未刷卡进行考勤。
5. 打卡时要遵守秩序,自觉排队, 所有员工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保卫部负责现场监督,如有不听指挥者,保卫人员有权给予对方50元罚款处罚;若有提前排队等待下班打卡,按早退处理;发现代替他人打卡,对代打卡者和被打卡者均留岗查看一个月; 如果发现保卫部监督不力,连带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6.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在15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4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论处。凡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1天者留岗查看一个月。
7. 当月旷工累计3天者或年旷工累计5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8.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9. 上、下班时若因考勤卡忘带、损坏或丢失而不能打卡,应在上、下班规定打卡时间内到企划监管部办理登记,否则按旷工论处;此情况每月次数规定不得超过二次,若累积至第三次的,一律按旷工一天论处。
10. 若因加班或其它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员工,应在24小时之内由所在单位出具未打卡证明办理补卡手续(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企划监管部备案),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无效。
11. 若发现补卡证明有舞弊行为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处罚,同时连带单位负责人200元罚款处罚。
12. 所有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必须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在企划监管部备案,未履行手续,按缺卡旷工处理。
13.公司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记嘉奖一次并给予500元奖励。
第二条 请假制度
1. 员工每月有8天为轮休假,轮休假中的4天为必修。请假就是指除过每月必修4天轮休假以外的休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
2. 请假每月不得超过4天(患重大疾病者除外),超过4天的,每多请一天假,处以30元/天罚款,并取消二次分配资格。
3.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关键岗位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条”向本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 请假人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如假满后没有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不可抗据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5. 长期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岗考评,试岗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者留职,达
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如无特殊原因,严禁 请假、捎假。若出现不假不到或 请假、捎假等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7. 请假批准权限:
中层领导:请假须报总经理审批;
普通员工:(1)事假:1天到4天(含)以内,由该部门负责人批准;4天以上1个月以内由其主管领导批准,1个月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病假:1天到3天(含)以内,由该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1个月以内,持县级医院证明,由其主管领导批准;1个月以上,持县级医院证明,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休假制度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轮休假、法定节假日、婚、丧、产假。
轮休假每月8天,其中4天为必休,另外4天出勤记为加班。
2. 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3. 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给予7天假期;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婚假为3天。
4.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
5. 产假:
(1)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