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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ffy51856fy 2016/6/2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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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 切实维护员工休假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办法》和一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时间的行为。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 含晚育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工伤假、公假和事假。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各部室、作业队。第二章法定节假日休假第四条本项目部员工,由项目部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方式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本项目部员工, 工作日适逢星期六和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视为加班。第五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传统年节、重要纪念日或民族风俗****惯庆祝日期休假的行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全部和部分员工放假两种节日。(一)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 1. 元旦,放假 1 天; 2. 春节,放假 3 天; 3. 清明节,放假 1 天; 4. 劳动节,放假 1 天; 5. 端午节,放假 1 天; 6. 中秋节,放假 1 天; 7. 国庆节,放假 3 天。(二) 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 1. 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2. 青年节,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第三章年休假第六九条员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含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期限)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0天; 已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 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三)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 当年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20 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第八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第九条单位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原则上不得以支付年休假报酬的方式代替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第四章探亲假第十条员工工作满一年,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周休息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周休息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本条所称不能利用周休息日团聚, 是指不能利用周休息日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由各单位根据当地的交通情况、路程远近的实际情况处理。本条所称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的亲属或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第十一条员工探亲假期(一) 员工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假期为 30 天。(二)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 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 20 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 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 可以两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 45 天。(三)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 每四年给假一次, 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 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假期为 20天。(四)员工探亲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 6 天以内的路程假。探亲假期和路程假均包括周休息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十二条反探亲制度(一) 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 不含在国外工作的员工) ,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的,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 可以到员工工作地点探亲, 员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标准报销其往返路费。(二) 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员工( 不含在国外工作的员工) ,因工作需要当年或本四年内不能探望父母的,其父母可以到员工工作地点探亲, 员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标准报销其一人往返路费。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一) 员工配偶当年已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员工不再享受当年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 超过规定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 30 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三)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周休息日团聚,或者与一方居住在一起的,不享受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