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磁县煤矿企业整合重组方案
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邯郸市煤矿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冀政函[2009]120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煤矿企业关闭整合重组的通知》([2009]147号)和12月22日我县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签订的整合重组磁县煤矿协议书精神,确保煤矿联合重组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ﻫ 一、任务目标ﻫ (一)按省、市要求,全力推进我县与峰峰集团煤矿整合重组工作,与峰峰集团共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合重组任务。ﻫ (二)通过整合重组,加快我县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县煤炭工业健康发展。ﻫ 二、方法步骤ﻫ (一)与峰峰集团共同成立筹备组,制定整体工作方案。(2010年 月底前完成)。ﻫ (二)注册成立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市磁州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州公司)(2010年 月底前完成)。ﻫ 1、双方共同确定邯郸市磁州煤炭有限公司注册名称、注册资金、股东组成、投资比例、公司住所、经营范围。ﻫ 2、在工商部门预核准企业名称。ﻫ 3、确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ﻫ 4、制定公司章程。ﻫ 5、在银行开设工商账户,注入注册资本。ﻫ 6、取得营业证,公司正式成立。ﻫ (三)将申家庄煤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两企业并入磁州公司。ﻫ 1、由县国资局组织对申家庄煤矿、六合工业公司两矿国有资产评估,提交资产评估报告。(2010年 月 日前完成)。ﻫ
2、将六合公司并入磁州公司,成为磁州公司子公司。将申家庄煤矿改制为公司制管理模式后,并入磁州公司,成为磁州公司子公司。(2010年 月 日前完成)。ﻫ (四)申家庄煤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各自整合范围内的小煤矿,签订整合重组协议,将小煤矿设置为子公司。(2010年 月 日前完成)
(五)整合技改设计、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和机构审批(2010年 月 日前完成)ﻫ (六)复工整改。ﻫ (七)投产。ﻫ 四、保障措施ﻫ (一)加强领导。为积极推进煤矿企业联合重组工作更快更有效地开展,对原磁县煤矿企业整合重组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附后),整合重组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全县煤矿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煤办,负责整合重组工作日常组织协调和调度。ﻫ (二)加快进度。县整合重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峰峰集团要积极协商,搞好对接,明确程序,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整合任务。县直有关部门、各产煤乡镇和申家庄煤矿、六合公司两矿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结整合重组手续上要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力支持和推进煤矿整合重组工作的开展。ﻫ (三)强化监管。在峰峰集团未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前,县直有关部门和产煤乡镇要按照过来明确的分工,进一步强化措施,抓好全县煤矿安全监管。申家庄煤矿、六合公司重组期间要倍加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万无一失。小煤矿未按规定审批,严禁私自恢复生产或复工。同时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力量,严防非法扰乱整合工作事件发生。
(四)严格奖惩。对在重组工作中认真负责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重组工作中,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