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宾市嬲职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翠综治办〔2014〕25号
宜宾市翠屏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关于印发《翠屏区治安防范八条规定》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区级各部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 件公司:
经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同意,现将《翠屏区治安防范 八条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翠屏区治安防范八条规定
宜宾市翠屏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翠屏区治安防范八条规定
第一条: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综治委(办)要加强对 派出所、综治成员单位、社区以及综治协会会员单位、辖区 单位等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对以上 单位履行综治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条:各街道要充分发挥街道综治成员单位和综治协 会会员单位的带头模范作用,形成由街道“党(工)委领导、 办事处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 定期组织辖区内的单位、社区、小区物管开展社会治安排查, 并明确治安防范重点,制定整治方案,适时开展整治,有效 遏制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各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要每月对辖 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社区可防性案件情况 进行通报,并在每月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区综治办。
第三条: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范主力军作 用。各派出所要安排、部署社区民警带领群防群治队伍,加 强对多发案、易发案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
第四条: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好综治协会平台,进一步整 合资源,合理依规使用会费,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要进一步 健全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好网格管理员、城管协管员、保安、 社区居民小组长,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 下岗职工、环卫工人等治安防范志愿者的作用,实行“红袖 标”工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第五条:在街道综治委(办)的领导下,各社区、单位
按照“三自”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 己的事),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开展常态化治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