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我国自从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 先后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公务员法调整的是人们的外在行为, 常常表现为“硬”约束。法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和层面,法涵盖不到或涵盖不了的领域或层面,需要道德来弥补。道德是人们“内心的法”对社会成员有一定的引导、说服和约束作用。不但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 也调整人的内心世界。公务员的道德和道德行为规范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道德体系的高端, 对社会道德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当前我国公务员道德现状的主流是积极、向上、进步的。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和对外开放条件下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渗透侵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在国家公务员队伍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突出表现为政治上软、经济上贪、工作上浮、生活上奢、纪律上散的问题,一些公务员公仆意识淡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一些“公仆”面对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 心理失衡, 公仆意识淡化了,逐渐由“公仆”变成“主人”,变成了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老爷”。一些公务员,以权力大小来衡量人的价值并且利用权力和关系来实现人生价值, 从而形成“官本位”思想。他们迷恋权力、崇拜权力, 视权力为生命和生活的全部, 在这种理念的驱使下, 他们必然会玩弄权术,要么巴结上司搞权钱交易;要么胸无大志,不讲原则,贪图享受; 要么阳奉阴违, 言行不一。还有一些公务员以金钱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尺度, 奉行“金钱万能”, 追求“一切向钱看”。陷入“钱本位”价值的误区, 并以金钱实力的大小作为交易的筹码。还有一些公务员为了个人“政绩”弄虚作假, 坑害人民、损害国家。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但影响十分恶劣。它不仅破坏了党的声誉, 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而且扰乱了社会道德秩序。所以, 我们必须规范公务员的道德行为,把公务员道德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中国历来特别重视干部的德行, 把德当做为官、做人的关键和核心, 对品德的重视, 已成为古今中外用人的共识, 意大利诗人但丁说得好:“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古语说的好:可以一生不仕,不可以一日无德,可见德之重要。孔老夫子也说过这样的话:“有德有才者惜才, 有德无才者容才,有才无德者嫉才,无德无才者毁才也”。也就是说德优了才稍逊, 至少可以容纳人才, 能发挥别人的作用, 而德缺失了, 往往会嫉恨人才, 阻碍他人发挥才能。曾国潘也曾提出过德重于才的用人思想。德而无才则近于愚人, 才而无德则近于小人。我们与其无德而近于小人, 不如无才而近于愚人。如果我们将权利交给“德才兼备”的圣人当然很好,但如果没有圣人,君子也可以,如果圣人、君子都没有, 宁愿选择庸人, 也不把权利交给小人。关于德与才的关系, 曾有人这样比喻: 德才兼备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 无德无才是“废品”,而有才无德是“毒品”。我们这里说的道德与每个人、每个家庭、每种职业、每个团体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具有高尚的道德是公务员必须具备的素质, 也是公务员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素质。我们党在选拔干部时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胡锦涛的“七一”讲话也特别强调了:“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 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我们常说, 有德有才方能办好事, 有德无才办不了事,无才无德乱办事,有才无德只会坏大事也是这个道理。北京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曾是一个亲民型及学者型的官员。了解他的人称, 王纪平待人很有礼貌, 没有官架子, 还颇具文人风范, 曾经撰写《中国税收简史》、《治税方略》等著作。曾是一个人人认可的“能干”型官员。王纪平曾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形象多为“胆大,能干”。他率先在全国建成“ 12366 ”纳税服务系统,实行发票改革,建立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 实现了财税库横向联网, 并率先在全国建成电子政务的同城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和高端查询展示平台。毫无疑问, 看这样的为人和成绩, 人们丝毫不会怀疑这位局长大人的工作魄力。但他却因涉嫌贪污 1047 万元、受贿 435 万元,于 2011 年 10月 10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王纪平的落马过程, 给我们公务员上了很好的一课, 我们领导干部应当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不管工作“能力”多强、多么受到上级领导认可,都应该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秉持廉洁奉公的权力观, 这样, 才能够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摇、不失足。所以说我们公务员只有道德高尚, 才能眼界开阔, 上为党分忧, 下为民解难。道德之重重于泰山。在不同的范围中有不同的道德。道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部分组成。道德分为公德和私德, 一般地说, 涉及公共领域或社会生活的道德属于“公德”,如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