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外住宅日照标准的对比研究
【摘自】城市规划—2010—11—P70
【作者】张 播 赵文凯
【作者简介】
张播(1974-),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居住区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赵文凯(1969-),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居住区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城市规划师。
【摘要】
国外的住宅日照标准研究对我国住宅日照标准的修改、完善与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前苏联、英国、法国、日本、韩国、德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日照标准的解析,在法规形式、法律效力、使用范围,技术内容、技术细节等多方面进行了对比,明确了我国住宅日照标准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关键词】
居住区;住宅;日照标准
住宅日照标准是我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一个重要的条款,近年来对于日照标准操作和实施层面的研究很多,但是与国际相关标准的对比研究比较匮乏,散见的一些文献主要是以日本等国为例。其实
,以日照、采光通风为基础制订住宅间距标准,这在很多国家都是通常的做法。当然,不同国家的住宅日照标准差异也比较大,这是由于法律法规体系、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土地资源、住宅建筑特点等等不同的国情所决定的。国外住宅日照标准的对比研究对于理解、实施、完善我国的住宅日照标准具有定的借鉴意义。
1 国外主要住宅日照标准的简述
前苏联
前苏联建筑规范(CHM n|-60-75)中规定,一年中的温暖季节“从3月22日到9月22日,建筑地段应该有连续3小时的直射光照。”该标准是1 960年代发布使用的,目前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大多沿袭了前苏联的建筑规范体系。
英国
在英国的城市规划审批中,通常使用的是“45度规则”(图1) 即每个起居空间朝南90度之内的主要窗户在全年及冬季所获得的日照时间,根据BRE (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209号摘要《日照与采光的场地规划设计》(Siie Layoutlanning for Daylight and Sunlight)中的计算规定主要的窗户应获得至少25%的全年日照时间,其中至少5%的全年日照时间应在冬季(9月21日一3月21日)。。BRE还规定在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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