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第19届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和宣传口号征集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9年8月11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每年十二月的第一周为宪法宣传周,1989年以来,本市已经连续举办了18届。为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周的影响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民心,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法宣办、市法学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第19届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活动方案和宣传口号。 
一、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和宣传口号的征集要求: 
1、总体要求:作品应当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市民法律素质,努力提高上海城市的法治化水平,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策划应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详实、程序严密、环节严谨、具操作性,同时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宣传口号应当言简意赅、主题鲜明、观点新颖,字数控制在30字以内。 
3、主题活动方案和口号应为原创作品(可集体创作),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单位创作的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征集方式: 
作品和方案可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1、书面稿件请寄:昭化路490号上海市法学会联络部,邮编:200050;信封上请注明征集字样。 
2、电子稿件请发送至:******@ 
三、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征集主题活动方案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二)本次活动宣传口号征集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