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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维修车辆登记治理制度




为了确保维修车辆进入厂区后的平安,保护客户的正当利益,维护本厂的声誉,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接待人员拿到客户钥匙后,应第一时间对该车进展检查,核对车主的贵重物品及随车工具等,进展造册登记。
二、登记好的车辆材料,如客户在场的需要客户签字认可。客户不在场的要及时与客户获得联络,做好相关认可手续。
三、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认维修工程,交调度室对维修费用进展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进入车间维修的车辆,调度室必须将派工单交与维修班组。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依照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做好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对下道进展交接,直到最后完工,钥匙返回接待人员。
四、班组接车后应对车内物品负责到底,及时关好车门,离开车辆或车辆过夜必须锁好车门。过夜车辆钥匙应交厂区负责人保管。
五、接待人员对完工车辆要进展物品验收,确保物品无损后,收交车钥匙,并及时与客户获得联络进展交车。
六、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绘毛病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材料。接待人员如发觉维修车辆证件不全或不合法时,应回绝登记修理,并向厂区负责人汇报。
七、如接待事故车辆,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听取客户陈述,理解车辆技术情况。
八、因不负责任、工作渎职造成物品丧失,谁造成谁负责。因交接手续不清,接收人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