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饶市2013年道路春运工作方案
2013年春运将于1月26日开始,3月6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以及节日重点物资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舒适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道路春运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
2013年道路春运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运输组织难度加大。各所要突出“平安春运”主题,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原则,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一)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构。各所应成立以“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运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道路春运工作。市运管局已成立201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芳德
副组长:胡杰、杨春文、程旺少、祝红星
成员:叶林生、周玮、白洋、顾红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客运科(以下简称
“市局春运办”),周玮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突发性道路运输事件,处理公众咨询及投诉。要向社会公布值班和投诉电话,市运管局春运期间值班电话为:0793-8260802,投诉电话为0793-8267300。
(三)建立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所要积极、主动与交警、气象、铁路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辆通行、应急保障等问题。
(四)建立春运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各县所要针对春运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春运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深入车站、旅客集散地、旅游景点等运输生产一线,加强对春运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利。
二、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各所要把保障春运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运管局相关文件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春运前,各地运管机构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深入企业和车站,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
排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运输车辆、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对查出的各种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车辆性能检测。各所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市运管局《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春运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和《转发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春运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在春运前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取得车辆《春运检测合格证》后方能参加春运。对检测不合格车辆,收回有关运输牌证,不予参加春运。各城市客运企业在春运前要按要求对公交车、出租车进行一次维护。
(三)加强从业人员教育。春运前,道路运输企业应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根据其工作职责,就安全行车知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内容,分别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各所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一是严格危险品查堵。客运站要确保安全检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检查人员要严格检查,并做好查堵登记,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严格营运客车安全例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要求,配备相应数量例检人员和例检设备,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工作流程,防止
“带病”车辆上路。城市客运企业要做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每日发班前的车辆例检,并做好相应记录,保持城市公交车辆和出租客运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三是严格车辆出站检查。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并加强培训,确保车辆出站检查工作严格、高效。四是严格运管人员驻站管理。各所要严格按省运管局《运管人员驻站管理规定》,加强驻站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运管驻站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督查客运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春运期间,运管驻站人不得擅离岗位。
(五)加强车辆运行动态监控。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安装和应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车辆动态信息实时接入省级政府监管平台。二是春运期间,各所要做好车辆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的考核工作,重点对企业平台在线情况、车辆在线情况、超速报警情况、报警处置情况等指标对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