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怎样办理招标?
招标工作程序: 、县招标办进行招标登记。 、县建委有关部门签有\"同意招标\"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招标申请书及招标文件,向市或区、县招标办提出申请。 ,向招标单位发出招标通告,同时向,拟选择的投标企业发出投标资格预审通知书。 、县招标办核准的招标企业发出招标通知书。 。 ,报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 ,向投标企业介绍招标工程情况,解答有关问题。 。 。 、决标,并将决标报告表报请市或区、县招标办审批。 。 。 ,到市或区、县招标办缴纳招投标管理费。各项工作期限 : (1)自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召开开标会议止,一般工程为15--30天,大中型工程为30一60天。 (2)市、区县标办核准标底文件一般为10天,大中型工程为20天,技禾复杂工程为30天。 招标方式的确定、标底文件的编制、投标书的赞制、开标、评标、决标等均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