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第三章各国电子商务的立法现状?第一节各国立法现状?第二节《电子商务示范法》?第三节美国的《全球电子纲要》?第四节欧洲电子商务政策 2 第一节各国立法现状?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概况?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概况?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3 ?电子商务早期立法: 早期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是围绕着电子数据交换规则的制定展开的,早期由于受到网络技术发展的限制,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只能局限于 EDI 标准和规则的制订,其影响也是有限的。 4 一、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概况 1998 年 10 月,世界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召开了电子商务专题讨论会 : ?《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在全球网络上保护个人隐私宣言》?《关于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保护消费者的宣言》?《电子商务身份确认宣言》?《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 5 案例分析———邮件不通,电信无责?2006 年五一期间长沙公众邮箱(******@.) 业务提供商--长沙电信发往国外的电子邮件全被退回, 甚至有外贸单位告知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后长沙电信的技术人员发现连日来网民反映激烈的长沙电子邮件“出国难”的原因是国外某地点已将***@. 的邮件全部封闭。由于此节点不在中国,因此长沙电信对该邮箱出国邮件的管理已经完全失控,何时能够恢复与国外的通邮,完全在乎对方何时解除“禁令”。这一事件的发生再次引发了邮件提供者是否应当赔偿用户损失的讨论。?--- ISP 是否应该免责,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主要涉及如下几个争议点: 6 案例分析———邮件不通,电信无责?第一、电信提供的邮件 ******@. 是否"收费"邮件。?电信提供 ******@. 帐户,一次性收取一笔费用(上海热线的收费是 100 元),这 100 元的一次性收费不等于电信提供服务是收费邮件服务,收费邮件应当指用户通过电信收发每一封邮件都应当支付电信一笔费用。简而言之, “收费邮件”服务区别于一次性的“收费帐号”。首先,从合同的对价上,用户一次性付费,电信提供了 ******@. 的帐号,双方的权利义务至此履行完毕。但是有时网友不用支付任何费用,也能获得一个电信的帐号,因此, 上述对价理论不成立。?实际上,电信都提供了两个系统的邮件服务,以上海热线为例,支付 100 元可以获得( ******@online. ),免费申请也可以获得免费帐号( xx@ )。二者的区别不仅在于 100 元的一次性收费,收费帐号已经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服务。诸如: ? 7 案例分析———邮件不通,电信无责?收费帐号没有空间的限制(是否属实需进一步确认),免费的帐号存在空间的限制。例如: “免费提供 10 兆邮箱存储空间,允许传送附件最大为 4 兆"。?收费帐号是永久帐号,免费的帐号有访问时间的限制。若“用户连续 180 天以上(含 180 天)未访问自己的邮箱,系统将投递警告信,要求用户在 3日内以 WEB ,POP ,IMAP 方式访问自己的邮箱;如 3日内用户仍然未访问自己的邮箱,系统将此邮箱作无主邮箱,删除该邮箱中的邮件并冻结此邮箱的收信功能(用户重新登录后,收信功能自动开启),如用户在帐号冻结后的 30天内还未进行访问,将删除其帐号"。?电信为收费帐号收发邮件提供的服务器空间大,下载速度快等等,而为免费帐号提供的服务器空间小。同时由于收费的帐号用户显然比免费帐号的用户少得多,因此免费帐号的访问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线同时免费邮件服务器的人数。 8 案例分析———邮件不通,电信无责?综上所述,电信一次性收取 100 元的费用,提供了上述便利的服务, 完成了合同要求的代价。鉴于用户在取得收费帐号后,并没有因为每一次邮件的收发、或者根据邮件传输的信息量另行支付电信费用,因此, 用户使用收费帐号与使用免费帐号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区别,同属于免费邮件服务。的收费邮件为例看看真正的收费邮件服务的情况: ?收费标准: 1、月费为 20 元/月,一次性缴纳三个月月费以上开户; 2、一次性缴纳半年月费赠送一个月月费(交人民币 120 元使用 7个月); 3、一次性缴纳满全年月费赠送两个月月费(交人民币 240 元使用 14 个月); ?提供服务: 1、容量充足:提供 21 兆空间,附件最大 6 兆; 2、专业备份:邮件服务器每天备份,预防信件丢失; 3、快速稳定:采用独立于免费邮箱的登陆入口(域名 ),不受免费邮箱的影响; 4、功能多多:提供 EMAIL 转手机短信, EMAIL 转呼机,音频邮件和视频邮件等功能; 5、优质客服: 7 X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20-85111021 ;如果您有建议或者投诉,请 Email 至: webmaster@ ; 9 案例分析———邮件不通,电信无责?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