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务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当年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a、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b、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c、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提取;
d、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提取。
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包括: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