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河街道安全监管人员职责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现制定新河街道安全监管人员职责制度如下:
一、街道安委办职责
街道安委办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五)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
(六)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七)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街道安委办主任职责
(一)在街道办事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安委办的工作;
(二)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委办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街道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四)组织制定安委办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五)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社区、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六)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完成街道办事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街道安委办安监员职责
(一)在安委办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