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顺丰工艺品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ﻫ第一条 为增强厂内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ﻫ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工厂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ﻫ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ﻫ第二章 纪 律ﻫ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ﻫ第五条 凡各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主管签字后由总经理审核、备案,批准下发。ﻫ第六条 劳动纪律ﻫ(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ﻫ(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ﻫ第七条 请假制度ﻫ(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ﻫ(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ﻫ(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ﻫ(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ﻫ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ﻫ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ﻫ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ﻫ(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ﻫ(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签字批准;ﻫ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签字批准;ﻫ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ﻫ(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ﻫ第八条 工作纪律ﻫ(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ﻫ(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ﻫ(三) 主管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ﻫ第九条 组织纪律ﻫ(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ﻫ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ﻫ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ﻫ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ﻫ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ﻫ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