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销售治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标准公司内部作业人员的作业程序,按照安治理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的运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治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以及地点政府依法制定的各种法规。
(2)严禁向未获得《危险化学品消费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公司,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3)严禁销售没有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平安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4)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都必须通过严格培训,对危险化学品的功能有明晰的认识,包括物理、化学性质、毒性与危害、危险性等。
(5)采购和销售合同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6)理解消费厂家的情况,对有完善的治理制度、消费工艺规程和产品功能符合国家标准、同时有良好的产质量量治理体系的企业,作为本公司的供应商。
(7)不向没有运营、使用资质的企业销售产品。
(8)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并向使用厂家提供,向使用厂家详细说明化学危险品的特性、消费厂家、分类、危害、平安本卷须知及应急处置方法。
(9)建立危险品流向治理,作好记录,保存完善。
(10)办公文电编号、盖章生效后,专人保管,不得丧失。
(11)办公日志要准确、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12)严格进展汇报制度,业务人员要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13)遵守和维护分工协作、团结共进、持续高效、忙而不乱的工作秩序。
(14)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做到穿着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礼貌待人。
(15)工作中不得故弄玄虚、不得营私作弊、不得推委责任或谋取私利。
(16)服从领导,勤奋敬业,维护公司利益。
(17)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撤离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