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真、善、美--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第一节艺术真实
一、认识与艺术真实
以话语为媒介,旨在创造认识与审美相统一的形象体系的文学创造,首先是认识、反映和阐释对象世界的活动,因而存在着“真实性”的原则。
“真实性”原则对文学创造至关重要,因为其作品具有“真实性”的品格,它才能使读者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读者才能为之所吸引、所感动,从而获得思想上的教益与精神上的享受。简言之,“真实性”是文学的认识与审美价值功能产生、实现的基础和前提。
二、艺术真实的主要特征
(一)与生活真实不同,艺术真实以假定性情境表现对社会生活内蕴的认识和感悟。
生活真实:凡是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存在的一切事物与现象,包括自然的与社会的、物质的与精神的、崇高的与卑下的、必然的与偶然的、真相与假相……都是生活真实。生活真实为文学创造提供了原型启示,是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艺术真实不同于生活真实。艺术真实是对社会生活的内蕴的认识和感悟,并表现在假定情境之中。从这个侧面上说,艺术真实是一种内蕴的真实、假定的真实。
1、内蕴的真实
艺术真实是对生活真实的超越与飞升,作家只有在广泛观察社会生活的基础上,认识和感悟到其内蕴,并予以提炼与集中,才能创造出艺术真实。
所以,艺术真实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和感悟的产物。认识是理智的体察,感悟是直觉的把握。以历史的与审美的眼光,透过生活真实的表层对社会生活的内蕴作出艺术的揭示和表现。
2、假定的真实
假定性就是指文学的虚拟性本质。所以文学的真实是在假定性中透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假中见真”。
一方面,它是假定的,它不是生活本身,纯粹是子虚乌有;可另一方面,它又来自生活,它会使人联想起生活,使人感到比真的还真。
文学作品所显示的审美意识就是这种假定与真实的统一。
鲁迅说:“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需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者,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像预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
艺术是“以假为真”,“假中见真”的。首先,艺术情境自身要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和必然性。其次,这个“谎话”应该或者符合客观的事理逻辑,或者符合主观的情感逻辑。会在读者的心里唤起真实的幻觉。
(二)与科学真实不同,艺术真实对客体世界的反映具有主观性与诗艺性。
科学与文学都是创造,都是对真理的追求。即使就表现客体世界的内蕴的认识而言,文学与科学有相似之处。但是艺术真实反映客体世界的主观性与诗艺性,又使它与科学真实明显地区别开来。从这个侧面上说,艺术真实又是主观的真实,是诗艺的真实。
1、主观的真实
文学是站在人的生命体验与审美感受以及对社会人生关注的立场上看待客体世界的,因而其对客体世界的认识、感悟与表现带有浓厚的主观性。所谓“日出日落”不过是人在自己的生命活动中的生存感受和主观把握而已;文学依据生活中的人物、事件、场面、细节来描写,也都为主体意识所浸透,而予以了生发、改造、夸饰、变形的表现。
2、诗艺的真实性
文学是按照审美的方式把握客体世界并以激发人们的情感为目的,因而它必然讲究技巧和“诗艺”.
正如席勒所说:“它有权利,甚至于可以说它有责任使历史的真实性屈从于诗艺的规则,按照自己的需要,加工得到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