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KTV 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经营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经营范围:KTV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及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
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 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 各合伙人的出资: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各合伙人的剩余资金须在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以上金额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同期利息并赔偿由 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承租场所房租核算
经营场所位于 ,该承租房屋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以实测
面积为准),租金为 元/平方米/天,合计 元,第 年起每年递增 %。房租费用 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并于每年的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登记
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 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委托执行人及其职责
1、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2、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主持合伙企业的前期筹备、经营、管理工作;
、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协 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 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 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条盈余分配
1、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 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 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