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产合伙投资合同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
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合伙投资达成以下条 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
第二条合伙项目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权属:
经营上述房产买卖,该房产总值人民币 元(预估或实际),
产权面积 m2 ;该房产以 名义购买,签定购房合同,办理产
权证;实际该产权共同权属人为 。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合伙项目售出时间为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总出资额人民币 元,各出资具体如下:
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51 % ;
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49 % ;
(二)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上述总出资如有不足,由各
出资人按各出资比例追缴。
(三)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 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利分配和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先提取盈余的18 %作为项目运作管理费,归 甲 方所有; 投资盈余的 82 %按出资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投资额度为依据, 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 新入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负责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同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 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青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合伙项目中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 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 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 项目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项目事务。
(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