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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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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围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十一五”时期重大改革任务,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和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202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一、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制,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负责)。积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江阳区要着力盘活农场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和规范农场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更多利用市场机制探索进城农村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退出和补偿机制,确保农民通过自愿转让获得财产性收入。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二)探索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试点,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给予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合理经济补贴,并与补贴农户缴纳养老保险制度挂钩。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引进人才户口迁移、亲属到城镇投靠落户、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等的限制条件,制定出台我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四)加快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健全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三农”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我市试点,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股份制方向,坚持稳定县域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积极争取在我市探索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试点。稳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业和农房等保险补贴。全面推行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方式,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五)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政策制度。
(六)加快培育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服务体系。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建设(市农业局负责)。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试点,扩大“农超对接”试点范围,推进示范社建设。创新完善各级农场资产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农场一体化管理体制和现代化经营机制。以强化公益性职能、科学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等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二、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一)继续抓好已改制企业规范和完善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资产重组、企业整合等方式,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公司、大集团,推进企业做大做强,发展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和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改制上市。已改制企业要从转制手续的完备、产权归属的清晰、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职工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完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遗留的社会保障等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革。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制、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形式吸引民间资金和外商投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不断拓展上市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充分发挥华西证券的券商功能,创造条件支持企业积极上市融资。重点培育酒类“小巨人”企业、川油钻采、兴泸投资、市商业银行等企业积极创造上市条件。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形成“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