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分耕耘,一分收获
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2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努力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根据《县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特制订《镇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时间
(一)考核对象
全镇11个村(社区)。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80分(含)以上9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
镇禁烧办负责考核具体业务,根据镇秸秆禁烧巡查组日志,采取倒扣分制,即有以下情况的分别进行扣分:
(一)秸秆禁烧重点时期未按要求设立检查站(按七个一标准)的扣5分。
(二)市、县、镇巡查组查处群众违规焚烧时,村(社区)干部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每次扣3分。
(三)被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秸秆焚烧火点,每个扣30分;被市高清探头监测到的秸秆焚烧火点,每个扣5分;被省、市、县督查组巡查发现的火点,每个分别扣10分、5分、3分;被镇督查组巡查发现的火点,每个扣2分。村(社区)自行发现的火点,及时扑灭、处罚到位并及时上报镇巡查组的,不扣分,并给予加分。(每个火点加2分)
三分耕耘,一分收获
2
(四)各村(社区)应急处置不力,(每例扣2分),引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安全事故的,每出现一例扣20分。
三、奖惩办法
(一)禁烧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考核得分折算成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对禁烧工作不力的,按照县有关规定问责。
(二)考核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分别按5万元、3万元补助工作经费,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补助。
(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市巡查组发现火点的,每发生一起,对相关村(社区)村书记、主任及分片村干分别处罚1000元;被高清探头、县巡查组发现火点的,每发生一起,对相关村(社区)村书记、主任、分片村干分别处罚500元;被镇巡查组发现火点的,每发生一起,对相关村(社区)村书记、主任、分片村干分别处罚300元。每多一次火点,根据不同情况对应上述处罚标准的40%,递增罚款数额。对村(社区)网格责任人查不清火点当事人的,对村(社区)“两委”所有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凡发生卫星火点或市巡查通报2次及以上、高清探头发现火点或县巡查通报3次及以上的,提请镇党委、纪委对所在村(社区)“两委”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