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今天元首也在城里,所以贝琳达建议把他也叫来。他们还需要进行好几十次面试,而贝琳达发现元首很明显在招聘软件经理上面有一些经验,所以为什么不让他参加呢?他们可以作为三个人的团队来进行面试。更重要的是,他们三个可以分开,分别去向一些最低级的员工询问对管理者的意见。由于有了三个人,这部分的工作进行得更快了。
这个把自己塑造成“暴君”的人不但愿意参加面试,而且还非常积极。汤普金斯感觉
元首对“暴君”的这份工作早就不厌其烦了,他渴望干些更符合自己真实技能的工作。为了这些面试,他还进行了伪装:一副黑框眼镜和一个假鼻子,浓浓的黑眉毛,还粘上了一撮小胡子。在面试开始的时候,他总会介绍自己是“莱德尔先生”。
一个年轻的经理这样对他们说:“有没有管理都无所谓。你们也许不会雇我做经理,但是一定要雇用为我工作的这个团队。他们是最好的,他们在我的领导下干了两年,以前还在一起干了两年。我接管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是一个团结的团队。相信我,任何人都可以管理这些团队。”
“雇他。”莱德尔先生说道。汤普金斯先生低头看看表,这次面试刚开始两分钟。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惟一被雇人问题所折磨的人。很明显,元首和贝琳达·宾达都没有这个倾向。噢,天呐,连正在面试的这个人似乎都胜过了汤普金斯。他问了这个家伙的名字,记在活页本上。
“对团队的尊重总是好经理的特征。”后来,元首一边喝咖啡一边告诉他,“但是在这一点上必须小心,因为现在绝大多数组织的政策都是团队至上。在团队这个话题上,你听到的一些最漂亮的称赞很可能只是谎言。经理们都学会了盛赞他们的团队,哪怕他们背地里对这种观念感到极其恐惧。”
“谁愿意承认自己是反团队的,或者干了反团队的事呢?”贝琳达补充道。
元首点点头:“但是有些经理的确是。在内心深处,他们害怕一个紧密而优秀的小组织,甚至会排斥……”
“有时候甚至把经理本人排斥在外。”贝琳达接过话头,“在我曾经管理过的一些团队中,很明显我就不是团队的成员。这是不对的,但是事实的确如此。团队的成员是平等的,而经理则跟他们不同——很少接触工作的细节,更多地表现出权威的形象。总之,明显跟其他人不同。”
汤普金斯先生一直在等一个开口的机会:“但是最近这次面试中,我们这位年轻的朋友可不光是在嘴上说这些政策上的东西。他真的意识到了这些。他接过一支已经成型的团队,并且一直让他们在一起,这就是证据。那些背地里害怕紧密的团队的人不会这样做……”
“那种人很可能已经把他们拆散了。”元首接着说,“拆散团队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情。但是有些公司甚至有一条相关的正式规定。每当一个项目完成的时候,他们都会把团队拆散,把这当成一条原则。多愚蠢的主意呀!在我看来,一个组织良好的团队,这应该被视为项目最主要的收获之一。所以,当你最后评价一个项目时,不应该仅仅根据生产出的软件,还要看它是否造就了至少一个牢固而优秀的团队,一个有愿望、有激情去投入另一个项目的团队。”
“呃,”过了一会儿,汤普金斯先生说,“很明显,我们都非常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再好好讨论一场。那么,下一个要面试谁?”
贝琳达低头看看名单:“一个名叫加布里埃尔·马可夫的家伙。”
“喔,对了。”元首说,“马可夫准将。”
“一位将军?”贝琳达觉得很奇怪。
元首继续说:“准将以前负责军队的软件开发,所以他熟悉这个领域里的东西。他有相当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