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形式美 
(一).何谓形式美
()及其有规律的组合所具有的美。
在实际中,事物美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十分错综复杂的,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内容美形式也美,二是内容美形式不一定美,三是形式貌式美而内容不一定美,四是内容丑形式也丑。
美的形式具有两个明显特征:
一是要有宜人性,二是要表现内容。
(二).形式美的构成因素
色彩是构成事物美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也是形式美的重要物质因素。色彩有红黄蓝三原色,色彩是构成美的世界的主要因素。马克思说过:“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歌德曾把色彩划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类。如古诗云“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停车座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形式美中所讲的形体是指事物的具体可感的外在形态。它是构成事物美的不可少的感性因素,亦可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引起人们的审美感受,是人的视觉所能感知的空间性的美。
3、线条
线条是一切造型美的基础,或者说线条事物造型中型黑的基本语汇。线有直线、曲线、折线、放射线,线的形态也不尽相同,一般可分为直线、曲线和折线三大类。
直线:表现刚毅、挺拔、坚强和单纯。一般分为水平线、垂直线、斜线。
水平线是大地之线。
垂直线:给人一种紧张、兴奋、突破、动势的感受。
斜线:是一种不安定的线,它与地心引力处于斗争之中。斜线充满了动感。
曲线:表示优美、给人以轻柔、柔和、优雅、流畅感受。
折线:意味着方向的大幅度的剧烈转变。
三、形式美的法则
 
1、对称与均衡
 
(1)、对称的特征及其种类
  对称是指两个以上相同或相似的事物加以对偶性的排列,如以线条为中轴,上下、左右前后双方形体上的均等的布局而形成的整齐、统一和谐的整体美。
(2)、均衡的特征及其种类
均衡是对称的一种变态,对称是一种机械的均衡,均衡是对称的破坏,是指对应的双方等量二不等形,即对应双方左右上下在形式上虽不一定对称,但在分量上是均等的。
2、比例
指一件事物整体与布局以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即匀称。古代宋玉所谓“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分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若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古代画论中有“丈山尺树,寸马分人”;人物画中有“立七、座五、盘三半”之说。黄金分割定律,即大小的比例相当大小二者之和与大者之间的比例。公式是A:B=(A+B):A
3、节奏韵律
指运动过程中有秩序的连续。构成节奏有两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