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新版稽查条例.doc

格式:doc   页数:1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版稽查条例.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版稽查条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南郴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稽查工作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经济利益,保护进站经营者及旅客的合法权益,打击职务经济犯罪,制止和纠正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违章、违规、违约等行为,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稽查工作是对企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必须贯穿于源头管理和程序管理的始终,保证国家政策、法规及企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第三条稽查工作必须本着以“预防教育为管理基础,制度监督为管理准绳,经济处罚为管理手段”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准绳,有章必循、违章必纠。第四条稽查工作的宗旨是:对站场控收、公车公营、客货运输、票据管理、进站协议、经营合同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协助对承包金等各种欠款进行催缴;打击职务经济犯罪,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违章、违规、违约等行为, 确保本公司的经济效益。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的员工(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和在本公司经营客、货运输的单位及个人,协议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二章稽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六条机构设置(一)集团公司设经营发展部稽查科,稽查科负责全司稽查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及业务培训、证件年审、纠纷调解和裁决工作; (二)各基层客运单位设稽查中队,属分公司科室编制,分公司应有一名领导分工负责,稽查中队负责所辖区内的稽查管理工作。第七条人员配备(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郴汽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执行配备稽查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增编,须按程序申报审批并造册报集团公司稽查部门。人员确定后, 不得随意调动、更换,如需调动更换,须经集团公司稽查部门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于调离或撤换的人员,应及时收回稽查证,否则,新增人员不予审批; (二)集团公司稽查科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抽调各稽查中队稽查员,各基层单位领导要予以支持、配合。抽调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和工作安排, 抽调人员的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各种福利、奖金由所属单位负责,往返车费、住宿费由集团公司稽查科出具证明,所属单位凭票核报。第三章稽查工作职责和纪律第八条稽查工作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营收稽查,严控营收漏洞; 1 、查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售半白票、白票、假票和废票,收钱不给或少给票,收藏或回收废票等行为; 2、查处旅客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短票长乘等行为; 3 、查处司乘人员私自留客,站外上客逃避售票,教唆旅客长线短买等行为; 4、查处涂改、套改和伪造票、单、证进行***等行为; 5、查处其它营私舞弊和***等行为。(二)检查票据票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 、监督检查客运票据、票证的领发、使用、核缴、保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处伪造、涂改和虚开客运票据、票证等违章、违规行为; 2 、监督检查有关车辆运行的牌、证、票是否符合规定,查处违规发放使用、徇私舞弊等违章、违规行为。(三)监督检查三产门面、摊位合同的签订与参营车辆进站协议的签订以及运输服务和工作的质量。 1 、监督检查所属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签订进站协议,是否按协议、站场管理规定进行运作; 2、查处企业内部抵押、租赁车辆违法违规违犯运行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 3、查处企业内部出现的运输服务质量事件。 4、监督检查三产门面、摊位的合同签订,查处三产中的违章、违规行为。第九条稽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学****和有关会议; (二)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工作认真,讲究方法,作风正派,礼貌待人, 文明执法; (三)不准索贿受贿、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更不准对被查人员进行打骂和人身侮辱,严禁超越职权处理问题; (四)稽查证是执勤人员的身份证明,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五)执行稽查处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在场或有第三人证明, 并开具统一的内部经济制裁单,严禁以其他票据代替; (六)查获违章、违规等行为,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及时处理需要执行扣押手续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在场或有第三人证明,并开具统一的违章、违规稽查暂扣单; (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不得玷污、损害稽查人员形象。第四章稽查人员条件和待遇第十条稽查人员条件(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 (二)熟悉道路运输、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业务,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运输政策以及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大胆,能独立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敢于同违章违纪等错误行为作斗争;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有适应外勤工作的身体条件, 男性年龄不得超过 45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 40岁,对已从事稽查工作多年,且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的稽查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