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doc

格式:doc   页数:17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doc

上传人:544272817 2011/12/1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
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证书》;
、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二)名录信息发生变更所需材料
;
(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

(三)名录注销所需材料
、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
对于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办理所需材料
;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可以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提交进口合同、加盖海关“验讫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付汇证明联)、商业发票;
“有条件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审查相应凭证;
4.“不得对外售付汇”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凭以办理进口付汇。
三、逐笔报告
(一)逐笔报告范围
进口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在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或收汇日期后30日内持相关有效商业单证或证明材料向外汇局逐笔报告。
;
%且金额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进口付汇;
;
“B类进口单位”;
;

(二)逐笔报告所需材料
;
;
(货到付款项下还需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审查相应凭证);
(进口项下退汇、转口贸易和境外承包工程需提供);
、发票及差额说明材料(单笔合同项下付汇与实际到货或收汇差额超过合同金额10%且金额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进口付汇需提供);
(进口项下退汇时需提供);

(三)操作流程
进口单位可通过“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或到外汇局现场办理逐笔报告业务。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逐笔报告
(1)选择左侧列表【进口付汇业务处理】->【网上逐笔报告】,如下图所示:
点击列表上方的【新增】按钮,系统自动生成新报告表,如下图:
点击【新增】按钮,分别输入需登记单证的编号,系统自动显示对应的进口付汇信息、进口货物信息、进口项下收汇逐笔信息。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逐笔报告表的填写。
勾选【报告表编号】,点击【报送】发至外汇局。
打印报告表,并持相关有效商业单证或证明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审核手续。报告表在报送前可修改和删除。

进口单位持相关有效商业单证或证明材料到外汇局办理逐笔报告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不得对外售(付)汇”报关单的报关数据,不得用于逐笔报告。
四、进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变更
(一)办理信息变更范围和所需材料
下列情况之一的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