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危险识别的方法: 保险调查法专家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二。危险处理常见方法: 危险回避:放弃活动以消除某一特定危险带来的损失,最简单最消极的方法。危险控制( 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 降低损失发生的频率, 缩小损失发生的程度,不愿放弃,不愿转移。危险转移: 通过合理的措施, 将危险及其损失从一个主体转移给另一个主体,转移损失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危险自留: 经济单位自己承担危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一种重要的财务型危险对策。三. 危险自留的原因?危险自留的局限性? 既要针对危险的实际状况, 又要根据经济单位的资源状况, 综合考虑对策的可行性和效用。当发生的损失频率高但是造成的损失程度低时,可选用危险自留。四。危险回避使用的范围及局限性? 危险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高是危险处理技术中最简单的最消极的方法。五. 可保危险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1, 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 2, 危险发生具有偶然性。3, 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 4 ,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 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六。论述危险与保险的关系? 危险是保险产生的和发展的前提。危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七。保险的职能?? 分担危险的职能: 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 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补偿损失的职能:把危险分散给大家的过程也就是遭受损失的个体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八,保险的作用: (一) 宏观作用: 1, 有助于稳定社会的再生循环。 2, 有助于推动社会的经济交往。 3 ,有助于扩大积累规模。 4 ,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 5 ,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 6 ,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危险。 7 ,对经济起到稳定作用,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二) 微观作用: 1, 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 2, 有助于安定人民的生活。 3 ,均衡个人的财务收支。十,保险法关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法律后果。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 应该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如实告知的行为, 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保险人有权宣布合同无效或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合同条款内容的,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 或诱导其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或者承诺向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保险公司和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处以罚款。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的业务。十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 1 ,告知:投保人对保险人及保险人对投保人的告知。 2, 保证: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者不存在作出保证。 3, 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 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禁止抗辩。十人身保险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关于保险利益的时限?、法律规定与又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主要是指配偶, 子女, 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等家庭成员。投保人对承担赡养, 收养等法定义务的人也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中, 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合同终止, 始终都要求存在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强调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 而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要求十二,近因原则的判断: 近因原则是指引起保险表弟的损失的, 最有效的, 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只有当承包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原则, 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十四,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衡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根本前提和依据。十五. 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规定,保险金作为遗产的三种情况: 1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十六. 保险合同的特点: 1. 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 法律直接赋予某种合同以特定的名称, 并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调整的合同. 2.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