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合同法二审最新调整趋势与应对方案
劳动合同法二审
最新调整趋势与应对方案
1、二审稿的三重调整方式
2、二审稿的三个保护层次
3、二审稿的三铁保护模式
4、二审稿的三种应对机制
劳动合同法
2005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208>06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6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收到立法意见191849件,历史第二。
2006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
劳动合同立法演变
中国劳动立法可能带来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引起国际关注
劳资博弈演变成阶级斗争
公开征求意见包装为劳资博弈
征求意见稿
国务院修改稿
劳动部初稿
20063>.-
国内公开讨论阶段
-
国际关注阶段
从雪中送炭到锦上添花
内部草拟阶段
劳动合同法立法思路
劳动
合同法
国家机关
劳动者
用人单位
社团
学者
立法机关:
和谐社会
执法部门:
扩大权限
工会:
加强权力
企联:
三方机制
雪中送炭
锦上添花
欧美:
管理权限
香港:
用工成本
上层:
提高标准
底层:
加强执法
人事部门:
适用范围
1、二审稿的三重调整方式
劳动法调整模式
微观: 劳动合同个别劳动关系
中观: 集体合同集体劳动关系
宏观: 劳动基准法全部劳动关系
微观: 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用脚投票
中观: 集体合同社会协调用手投票
宏观: 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生存权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
宏观: 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生存权
劳动监察范围扩大
行政处罚力度加大
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处罚
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招用劳动者不办理用工手续
劳动力派遣违法的
未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
未依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
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财物或者扣押证件
违法约定试用期
责令
改正
劳动合同文本缺少法定必备条款
行为
种类
行政处罚力度加大
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处罚
每一名劳动者500元
招用劳动者不办理用工手续
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单位违反要求提供担保、收取财物;扣押证件、档案或其他物品
每一名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劳动力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单位乘人之危或者以欺诈、胁迫以及与劳动者恶意串通方式订立劳动合同的,
罚款
标准
行为
种类
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处罚
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未依法如约支付劳动报酬的;
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以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期限支付
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经履行的
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违本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标准
行为
种类
行政处罚力度加大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
1、规章制度、劳动定额应当经职工讨论,平等协商
2、集体合同专章规定
中观: 集体合同社会协调用手投票
1、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2、离职不得扣押档案和物品
3、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增加、程序简化
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愿续签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单位违规解聘,员工可选择恢复关系或双倍赔偿
微观: 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用脚投票
2、二审稿的三个保护层次
劳动关系调整理念
政府
企业
劳动者
工会
企业
上层
中层
底层
经理
产业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
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
社会本位
宏观
中观
微观
雪中送炭
经理
产业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
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
不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
私法保护,强调契约
予以关注,促进就业
去强
扶弱
公法保护,行政干预
二审稿的立法变化
劳动部第一稿
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
国务院6月稿
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
一读稿
未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排除出调整范围
仍列入保护范围
经理
产业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
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
二审稿的立法变化
1、一个月以上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