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如何提升人大内设机构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合力
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都分别对口联系了相关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加强与对口部门(单位)工作联系,做好及时沟通情况,发挥好监督与支持的双重作用?
1、明确工作职责。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有:(1)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服务,包括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文件,提供必要的资料,起草会议的议程草案,拟定有关议案草案,安排会议日程,负责会议记录等。(2)为日常工作服务,包括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处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员提出的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3)提供咨询服务,包括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信息和参考。(4)提供后勤服务,包括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的召开、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物质保障,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物质条件等。
2、明确联系方式。人大内设机构与对口联系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了解,互通信息,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与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的联席会或座谈会,联系部门(单位)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或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除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出席外,应通知人大内设机构派员参加。人大内设机构组织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或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应邀请对口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3、明确联系内容。人大内设机构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深入到有关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其工作动态和情况,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研究审议有关议题提供情况和依据,各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协助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人大内设机构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及时送达有关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各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主要报表、典型材料等)要及时送达人大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