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补缴养老保险流程
谁能够享受补缴政策?
有三类群体的诉求呼声愈来愈高:
★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国有身份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各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脱离原单位的城 镇劳动者要求参保补费。
此次三类五种不同情形的人员可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
1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人员
补费对象:主要是指在2021年10月1日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曾在城镇各类用人 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并且在2021年10月1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的原城镇劳动者。
如何补费:按自治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
《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从《劳动法》实施之日1995年1月1日起补缴至法 定退休年龄;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费至法定退休年龄;补费至法定退休 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顺延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 年的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特别提醒:参保补费人员在2021年10月1日前,男已年满65冏岁以上、女已年满 60周岁以上的,补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交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不需要顺延,可一次性 补足15年。
待遇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按《关于调整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核定发放。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脱离原单位的城镇劳 动者
补费对象和条件:主要是指《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21年7月1日前,与各类用人 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己脱离原单位的其他城镇劳动者,并 在2021年10月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如何补费:按自治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劳动 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从《劳动法》实施之日1995年1月1日起补缴;之后参加工作的, 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贽。补缴1995年至1998年期间费用的,按照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补费,即按照当时企业和个人缴费政策补费;1998年12月18日之后,按照自由职业者、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补费。
补费基数:历年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费对象:主要是指完全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这类人员只能补缴中断 缴费的年限,不能逾越初次参保时间向前补费。
通知中“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是指参保补费人员需补缴年份同 期的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初次参保缴费时间不得早于新政发199898号文下发之日,即为1998年12月18日。
特别说明:对2021年10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办理补费事 宜。
4断缴、中断缴费的已参保职工
补费对象:主要是指企业已参保职工,未按规定足额缴费、中断缴费或未按养老保险 起始时间参保的问题,即涉及补基数和补缴费年限两种情况。
补费基数:应以本人中断缴费期间各年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各年 上年度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60也
缴费比例:断保期间以个人身份补费的,对新政发199898号文下发之前1998年12 月18日前断保的按照企业和个人的缴贽费率补缴;98号文下发之后断保的,按照白由职业 者、灵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