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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word资料(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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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word资料(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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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word资料(精).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已经结合机构改革进行了调整,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共4项) 编号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 01 小汽车定编初审 02 使用机场规划用地审核 03 机场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核 04 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 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小汽车定编初审一、审批内容国有企业( 含国有控股企业) 小汽车定编首次申请、增编初审。二、设定依据(一) 《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 厅字〔 1999 〕5号) 第三条。(二) 《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粤办发〔 1995 〕 21号) 第四条、第五条。(三) 《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粤府办〔 1995 〕 120 号) 第四条。(四)《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 粤办发〔 1997 〕 14号) 第七条、第九条。(五)《关于签发打印〈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府车编函〔 2000 〕 2号) 第二条、第三条。(六) 《关于明确核准购买小汽车价格限额权限的通知》( 粤府车编函〔 2004 〕7号) 第一条、第二条。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七)《关于取消集体企业和未列编管理单位购买小汽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府车编办〔 2005 〕1号) 第四条。三、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四、审批条件(一) 套用行政级别的国有企业( 含国有控股企业) ,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和按在编的管理人员数核定的行政业务用车,参照同级党、政机关的标准执行: 1.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 升(含 升) 以下、价格 45 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 升(含 升) 以下、价格 35 万元以内的轿车。 2. 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 升(含 升) 以下、价格 25 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 升以上、价格 25 万元以上的轿车,中央党政机关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地方党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批。 3. 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 15至 18 人配 1 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 15 人的单位也可配车 1辆。县直属副科级以上独立编制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配行政业务车 1 辆至 2辆。特殊专业用车、生产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按实际需要配备, 由省小汽车定编办统一掌握,从严审批。(二) 没有套用行政级别的国有企业( 含国有控股企业), 按其经营( 生产) 规模、年经营额(产值) 和在编管理干部人数比照套用行政级别的同类企业的配车标准执行: 国有企业( 含国有控股企业) 根据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可配备适量的生产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非政策性亏损、拖欠职工工资的国有企业( 含国有控股企业) ,当年不准购买小汽车。法律依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第三条。五、申请材料(一) 单位“定编管理卡”和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二) 《定编小汽车呈批表》( 车编表 4)( 原件 1份)。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三) 《定编小汽车的函》( 车编表 1)( 原件 1份)。(四) 《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验原件)。(五) 《上年度财务报表》( 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验原件)。(六) 《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验原件)。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六、申请表格《定编小汽车呈批表》( 车编表 4)、《定编小汽车的函》( 车编表 1)。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办事窗口免费领取, 也可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 上免费下载。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法律依据: 《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八、审批决定机关广东省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法律依据: 《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九、审批程序(一) 受理申请。(二) 提出初审意见。(三) 转报省小汽车定编部门。法律依据: 《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十、审批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无( 仅在《定编小汽车呈批表》签署意见)。法律依据: 《广东省小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