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地区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做好地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亲民爱民为民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地区机
关效能建设和亲民爱民为民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实现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
实,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机关效能建设方面
1、如何查找根治“十种机关病”的具体做法。
2、如何考核落实“十条禁令”好的做法及经验。
3、如何落实“八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和服务方式,特别是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办
事效率以及依纪依法办事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4、严格落实问责、问效的做法。
5、其他与效能建设有关的内容。
(二)亲民爱民为民方面
1、围绕“民生建设年”工作,上报“亲民爱民为民”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落实地区确定的为民办 16 件实事好的做法。
3、围绕加快安居富民、安居兴牧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及教育、就业、医疗、文化领
域等民生工程建设新举措、新经验等。
4、其他与“亲民爱民为民”活动有关的内容。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一)确定专职信息员。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主管领导亲自
抓,要指定写作能力强的同志作为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并相对固定,保持工
作连续性。
(二)建立信息员库。为方便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于
3月 10日
前将信息员的姓名、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以书面形式报至地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亲民爱民为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委 1 号楼 411
室、行署负一楼西侧机关效能建设和亲民爱民为民活动办公室)
,电话: 2254204
2258332
(三)信息任务。各县(市)每周至少各上报 2 篇信息,地区各部门(单位)每周至少各上报 1 篇信
息,要求信息报送数据准确,内容详实,并经过主管领导签发。报送信息标题能准确概括核心内容,信息文字简
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创新性,反映单位开展工作的动态及真实情况,一事一报。
(四)信息报送。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按时、及时报送信息,要求每周四下午
18: 00
(北京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地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亲民爱民为民活动领导小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