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地包工合同书
合 同 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就项目的劳务承包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株洲迦南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工程)
二、工程地址:大京旅游区域曹家村
三、承包方式:劳务清包、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日期:开工日期2016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以总承包合同工期为准,开工日期以业主及监理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总面积:以施工蓝图结算为准及蓝P有变更文件的执行更文件,,按施工图实际面积计算,波水屋面计算70%的面积。
六、承包内容:包括建筑机械、周转材料,安全设施、辅助材料、劳务费用(不包括二次装修,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项目现场前期所有工作到基础垫层至结构(含塔楼),所有钢筋工程、模块工程、混凝土工程、内外手脚架工程、楼地面工程、所有垫层垫块、砌体工程以及砌体施工及二次构造工程,墙体拉结筋及浇水、门窗过梁的制作及安装、墙体拉植筋项目、
屋面工程、安全设施及临时搭设工程、室内抹灰、地坪完成。(破桩、挖土不在乙方范围之内),正负零以下含(接桩、承台梁、地梁)结算以一层主体面积计算 。
2、承包的材料有扎丝、铁丝、铁钉、胶带、脱模剂、脱模油、外架槽钢、钢管扣件、三型卡、安全网、竹板、油漆(含钢管扣件油漆)、安全防护钢管、水泥支撑垫块、钢丝网、橡皮管、圆钢拉钩、软塑料管、木方、胶合板、大模板、电渣压力焊(含止水钢板的焊接、钢筋对焊及双面焊接)、电焊条及主体施工所有辅材。
3、承包的机具:对焊机、调直机、弯曲机、切断机、 于壁水泵(含普通水泵)、打磨主体结构缺陷的角磨机、切割钢筋的无齿锯、电锯、电刨、手推车、电焊机、现场所有机械安装、砂衆搅拌机及主体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所有机具。(不含塔吊、施工电梯)
4、建设施包括:甲方的会议室、办公室、办公区的 布置、由甲方负责施工。其它乙方所有临设、工人宿舍、防护(材料由甲方供应),工地用电。日常生活用品及民工工资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含在承包价格内)。
5、乙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不含二级电箱),现场临时使用的给排水。
6、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橡胶手套、绝缘鞋等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自负。
7、乙方负责混泥土试块制作及养护。
七、劳务承包工期:(按建设单位的建筑施工合同工期,以书面报告曰期幵始计算工期为准)。
八、承包价格:
1、劳务承包价格:按每平方335元结算(叁佰叁拾伍元)不含税。
2、以上承包价格中含:人工费、主体结构、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场内二次转运用工、洗车槽用工、冬雨季施工费、安全用品、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按指定地点堆放,甲方负责清运出施工现场。
3、工程劳务费按施工图建筑面积办理结算,设计变更工程量在建筑面积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一律不予调整,但对设计变更增加建筑面积按时间增加面积计算,每次设计变更滞 后导致返工用技工3个以内不予调整,3个以上的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能按照设计变更施工或乙方以多方面原因拒绝施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