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
建设项目经济前评价
工程经济学
第三章建设项目经济前评价
主要内容
第一节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第二节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
第三节国民经济评价
第四节改扩建项目的经济评价
第五节部分非工业项目的经济评价
第一节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一、静态分析方法
静态评价方法是对若干个方案进行粗略评价或对短期投资项目作经济分析,比较适宜。它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带来的误差,所以不能准确地反映项目寿命期间的全面情况。
静态评价的指标与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单位生产能力投资
单位生产能力投资是指建设每单位生产能力所耗用的建设项目平均投资。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A——单位生产能力投资;
I——投资总额;
Q——生产能力。
该指标值越低,表明项目经济效果越好
(二) 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指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净收益抵偿项目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所需要的时间。静态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
式中:
Pt ——投资投资回收期
CI ——现金流入量;
CO ——现金流出量;
(CI-CO)t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一般是通过计算累计现金流量来求得,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T ——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
UT-1 ——第T-1年末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
VT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所求出的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Pt要与基准静态投资回收期TC进行比较,若Pt ≤ TC ,认为该方案是合理的,否则,该方案不可行。
(三) 投资收益率
投资收益率是指项目在正常生产年份的净收益与投资总额的比值。其一般表达式为:
式中: R——投资收益率;
NB——正常生产年份或者年平均净收益;
I——投资总额。
(四) 追加投资回收期法
追加投资是指不同投资方案所需资金的差额。追加投资回收期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追加投资方案利用成本的节约来回收追加投资所需的时间。其计算公式为:
Pa —追加资金投资回收期;
I1、I2 —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的投资;
C1、C2 —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的生产成本。
二、动态分析方法
动态分析法不仅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而且考虑了项目在整个寿命期内收入与支出的全部经济数据。因此,该方法比静态分析法更全面、更科学。
(一) 净现值法
Present Value,简称NPV)是指在项目的经济寿命周期内,根据某一规定的基准收益率 i0 将各期的净现金流量折算为基准期(第0年)的现值的代数和。利用现值进行方案评价的方法就是现值法。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NPV —净现值;
(CI-CO)t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i —折现率;
n—服务期年限,或经济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