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
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GB/T 16434-1996
1 引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 500kV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户外设备外绝缘。此外绝缘包括瓷和玻璃绝缘,但不包括有机绝缘、半导体釉绝缘、还不包括避雷器以及敞开式断路器的断口绝缘。
本标准仅适用于设备安装高度海拔1000m及以下地区。
目的:
本标准规定对处在自然污秽环境中的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设备的外绝缘划分相应的污秽等级,以及在各级污秽条件下的相应绝缘水平。
关于正常运行电压下的绝缘配合:
本标准规定的设备外绝缘在各污级下的绝缘水平一般均应满足在正常运行电压下能长期耐受设备最高工作相电压。
2 引用标准:
GB 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 91 交流系统用高压绝缘子人工污秽试验方法固体层法
GB /T5582 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JB/T5895 91 污秽条件下绝缘子的选用导则
3 名词术语:
爬电比距
电力设备外绝缘的爬电距离对最高工作电压有效值之比。
名词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 -83《电工名词术语绝缘子》及JB/T5896 91《常用绝缘子术语》
4 污秽等级的划分:
本标准规定将线路设备的污级共划分为0、ⅠⅡⅢ和Ⅳ五级,发电厂、变电所设备的污级共划分为Ⅰ、Ⅱ、Ⅲ和Ⅳ四级,并提出了各污级下相应的外绝缘爬电比距。
外绝缘的污秽等级应根据各地的污湿特征、运行经验,并结合其表面污秽物质的等值附盐密度(简称盐密)三个因素综合考虑划分,当三者不一致时,应依据运行经验决定。
运行经验主要根据现有运行设备外绝缘的污闪跳闸和事故记录、地理和气象特点、采用的防污措施等情况考虑。见参考件1。
新建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时应考虑邻近已有线路和厂、所的运行情况,参考该地区的污秽度和气象条件,以及城市、工业区发展规划进行绝缘设计选择。
对处于污秽环境中用于中性点绝缘和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的电力设备,其外绝缘水平一般可按高一级选取。
划分污秽的盐密值应是以一至三年的连续积污盐密为准。对500kV线路以3年积污盐密值确定污级。
4. 5 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的盐密均指由普通悬式绝缘子XP 70型(X )及XP 160型所组成的悬垂串上测得值,其它瓷件应按实际积污量加以修正。变电设备取样应逐步过渡到以支柱绝缘子为主。见参考件2。
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设备外绝缘各污秽等级和对应的盐密按下表1规定划分。
表1 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污秽等级
污秽等级
污湿特征
盐密 mg/cm2
线路
发电厂、变电所
0
大气清洁地区及离海岸盐场50km以上无明显污染地区
≤
/
Ⅰ
大气轻度污染地区,工业区和人口低密集区,离海岸盐场10 50km地区。在污闪季节中干燥少雾(含毛毛雨)或雨量较多时。
>~
≤
Ⅱ
大气中等污染地区,轻盐碱和炉烟污秽地区,离海岸盐场3~10km地区,在污闪季节中潮湿多雾(含毛毛雨)但雨量较少时
>~
~
Ⅲ
大气污染较严重地区,重雾和重盐碱地区,近海岸盐场1 3km地区,工业与人口密度较大地区,离化学污源和炉烟污秽300 1500m的较严重污秽地区。
>~
~
Ⅳ
大气特别严重污染地区,离海岸盐场1km以内,离化学污源和炉烟污秽300m以内的地区。
>~
~
各污秽等级电力设备的爬电比距如下表2规定选择:
表2 各污秽等级下的爬电比距分级数值
污秽等级
爬电比距 cm/kV
线路
发电厂、变电所
220kV及以下
330kV及以上
220kV及以下
330kV及以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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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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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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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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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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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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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