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
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管理,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项目
的稳健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关联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管理
第四条时效管理目标
概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合同管理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
方案,包括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
调且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部汇报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按
时完成。
审核单位按合同管理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按时
完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
(壹)人员质量目标
于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位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
备人力资源,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
目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
编制单位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严重错、漏项目的发
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服务管理目标
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关
联部门对概、预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且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
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关联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管理
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
(壹)编制单位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位均应于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管理目标
(壹)编审单位均应建立逐项审核和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
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位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和编审工作,
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第十条服务管理目标
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关
联部门对结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且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壹条目标奖惩
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关联约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概算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结算管理实
施细则》是本管理办法配套组成,且具体指导编审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征地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概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壹章总则
壹、为了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建设
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方法及关联取费标准,提高
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总投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07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广东省政府令第
40 号)、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
质[2003]84 号)及“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
通知”(建质[2004]16 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程概算管理实施细则》
(下称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及
管理。
三、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
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概算要完整反映设计
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造
价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概
算应控制于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之内。
四、壹个建设项目由俩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