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供应商质量-品质保证协议书
供应商质量品质保证协议书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 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我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树脂、颜料、钛白粉、、 助剂、溶剂和包装材料、辅助材料等的统称。
甲方——专指佛山市格林特尔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指为我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适用范围: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
.质量责任:
1甲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乙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 举证责任。
3. 2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 ,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 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建立质量档案。
3. 2. 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 国际、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 要求标准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 2. 3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停产。
3. 2. 4乙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
3. 2. 5乙方原材料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甲方停产。
3. 2. 6因乙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3. 、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 值。
、乙双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乙双方协议乙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则:
所有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 方产品
使用中符合甲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4. 2对于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安全使用说明。
4. 3包装箱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且有原生产厂最终检验合格印章。
4. 4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货日期、甲方订单号码、乙方的出货批号、 数量。
4. 5乙方经甲方确认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甲方, 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认 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规则(4. *),甲方质量管理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500元/次。
.赔偿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造成甲方停产,乙方须按每天1000元负责赔偿甲方 的全部损失。
2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质量异常反馈单,要求乙方在W3天时间回复甲方,每超过一天时间 按每天200元罚款,若有退货事宜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3乙方原材料入厂后被甲方检测出不合格,造成退货,对于退货产品甲方将按当批货价总 额的5%进行经济索赔,索赔金额合算后不满人民币500元的依500元罚款。
在甲方认定出现质量问题时,以甲方的质量认定作为评价质量问题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