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子出版物出版和互联网出版
电子出版物出版
和
互联网出版
教材内容和考试大纲分析
29>002~2003年的篇章名是“电子出版物出版和网络出版”‘
2004年修订版教材开始改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和互联网出版”。说明新修订的教材和考试大纲突出了出版专业本身的专业特色,减少了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联系不很紧密的内容;另一方面又强调了互联网的特色,使网络出版更加具体化。
但人们普遍接受了“网络出版”概念,这样的改变会造成混淆。
教材内容和考试大纲分析
“基本要求”中仍然有三个层次:了解,熟悉,掌握。教材的编写也是根据这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展开的。
考试大纲中对于各个知识板块都明确地规定了深浅程度:要求“掌握”的内容,是最重要的,出题量多,层次深;要求“熟悉”的内容,是比较主要的,出题量和层次都适中;要求“了解”的内容,是比较次要的,题量少,层次浅。
要注意“掌握”与“了解”并不是“考”与“不考”的区别。
根据2006年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应该就是考试重点(约占出题量的50~60%)。我们要抓住重点,但同时也要顾及其他。
11>.了解电子出版物的概念、类别以及主要载体
概念: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电、光、磁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的出版物。
与纸质出版物相比较,它们在信息的记录存储方式、信息的存储介质和信息的读取方式三个方面完全不同。
分类:方法较多,只作一般了解,一般包括按载体的不同、按对读者操作的反应情况不同、按所包含的信息表现形式、按基本用途、按所包含的出版媒体特征等。
、类别以及主要载体
载体
软磁盘——信息容量小,易损坏,易被复制,但使用方便;
只读光盘——分普通只读光盘CD-ROM、超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信息容量大,成本低,易损坏,较易被复制,需配置驱动器。
CD-ROM只读光盘是当前电子出版物的主流载体;
可刻录光盘——分普通可刻录光盘(CD-R)、高密度可刻录光盘(DVD-R),信息容量大,成本低,易损坏;
集成电路卡——简称IC卡,信息容量较小,但使用方便,不易被复制,要配套使用IC卡阅读器。
2. 熟悉电子出版物的特点
根据“内在”和“外表”的特点描述,教材列出了它的六大内在特点和六大外表特点:
六大内在特点:储存信息量大、检索便捷、具有多媒体的表现方式、交互式结构可实现读者的参与、超链接设置拓展读者视野、可实现按需打印。
2. 熟悉电子出版物的特点
六大外表特点:阅读方式与纸介质出版物不同、体积小、能长久保存、发行渠道有所不同、版本更新灵活方便快速、复制成本低廉。对这些内在和外表特点的理解应该没有困难,但要背下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这里强调指出:不必死记硬背,可以从区分电子出版物与纸质出版物、音像出版物的不同特点出发,制作若干表格来理解它。要能够分辨哪些是电子出版物的功能和特点,哪些不是它的功能和特点。
我国有关电子出版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2001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另一个是国家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12月颁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根据大纲中“出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两个法规是属于应掌握或熟悉的范围,学员应该熟悉和掌握。
制作电子出版物的规定一
国家实行备案制管理。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可以将自己制作的作品交由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定出版。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可以制作电子出版物。
制作电子出版物的规定二
制作单位可以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原版盘。
制作单位不得擅自制作或者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制作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的重大选题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组织或个人合作制作电子出版物,应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
出版电子出版物的规定一
国家对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实行许可证制度。
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可以自行制作电子出版物,也可以委托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制作电子出版物,但不得委托未经备案的制作单位制作电子出版物;还可以将制作单位自行制作的作品经审定后予以出版。
出版电子出版物,要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或中国标准刊号及国内统一刊号(连续型电子出版物)。
出版电子出版物的规定二
电子出版物的专用中国标准书号、专用中国标准刊号及国内统一刊号,只能用于出版与其出版物类型相对应的电子出版物,不得用于出版纸质图书和其他类型的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附属的使用手册,不得单独定价和另行销售。
同一内容,不同媒体、格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