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 ,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的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 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 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 是一种正义行为, 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 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 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 、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 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 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 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 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 、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 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 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 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 没有刑事违法性, 因此,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正当防卫的意义: 1 、保障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2 、震慑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轻举妄动。 3 、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正当防卫的构成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 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