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
中小学食堂分来两类
一是事业型(主要)
二是少量社会化(企业型)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共五章21条
总则、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监督检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食堂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
第三条 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
“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
“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人员劳务承包支出、餐具及设施的添置、食堂的小型修缮等。
第十二条 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三条 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值日厨师、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等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备用金一般在2000——10000元。
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可按伙食费收入的一定比例(5%—10%)提取物价风险准备金,用于米、油、肉、煤等物价上涨时学生伙食质量的保证,物价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以伙食净收入为基数适时作增减变动调整。
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六条 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招标,肉、米、油、煤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不能单独和固定人员采买。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
第十八条 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购进的物资须有验收手续。
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
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九条 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
第五章 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 建立信息反馈渠道。
,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
、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
,调查结果及时公布和反馈,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食堂整改,并对食堂管理者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人员调整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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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高于零售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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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为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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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核算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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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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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