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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分析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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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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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分析论文
[内容提要]:《国家赔偿法》实施已经进入十一个年头,在实施中理论 界和司法界对国家赔偿法都提出了不少看法,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在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上确实发挥很大的作用。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剖析了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制度存在的缺陷,阐释了建立 国家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从违法事实确认赔偿损失范围,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程 序上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国家赔偿制度,缺陷,必要性,完善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负责赔偿。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 公民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赔偿法》确立了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保障了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国家赔偿 法的施行,是我国对公民权利保护日益完善的标志,对于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依法行政,促进国家机关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国家管理效率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生活日趋法律化、国际化,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制定颁布的国家赔偿法自身的 缺陷在多年的实践中逐渐显露出来。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法治程度的 不断深化,涉及国家赔偿的案件越来越多。然而,在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的 过程中却反映出较多的问题,比如赔偿标准偏低,赔偿范围过窄,难以操作等, 这些问题,有些属于立法上的瑕疵,有些是属于对法律的理解。完全归咎于立法 的原因显然是不客观的。许多问题是出在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是没有把国家赔 偿法已经规定的内容认真地落实于司法实践。笔者十分赞成修改《国家赔偿法》, 尤其是有关违法归则原则,以及与之相关的违法确认,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问 题必须从立法上彻底解决。但是,法律的实施效果除了立法之外,更重要的在于 对法律本身的理解和执行。一部十分科学合理的法律,如果执行中执行者保守地、 机械地理解和执行法律,甚至曲解法律,再好的法律也不会有好的效果,然而, 一部并不十分完善的法律,如果执法者善于从法律的精髓出发,根据社会现实的 需要,正确、科学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这部法律也会在实践中创造出骄人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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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实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尽管《行政诉讼法》也存在一 些缺陷,但是,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并未因为立法的不足停滞不前。而是尽可能 在法律的范围内,通过对法律作出合理的解释,不断发展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笔者想从《国家赔偿法》立法存在缺陷,以及就如何正确、科学地理解和执行《国 家赔偿法》谈点看法。
一、关于国家赔偿实体方面的处理
(-)关于违法事实的确认。
国家赔偿从性质和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行政 赔偿因《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与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程序,通 常情况下,违法确认不会成为影响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的障碍。司法赔偿则不同, 无论是刑事赔偿,还是非刑事司法赔偿,都必须以违法确认为前提。对《国家赔 偿法》规定的违法确认是司法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无可质疑的。但是,这并不等于 说,对司法实践就无可作为了,实际上对什么是“违法确认〃完全可以作出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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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页码:

请求人有利的解释。从而来实现国家赔偿法的法治使命。笔者认为,在执行法律 制度的框架内,应当分别从下面两种情况来确定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是否得到确认。
第一、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以法律文书方式通过具体的决定、裁 定、判决等行为造成赔偿请求人损害的,只要有新的法律文书从结果上已经否定 司法机关先前行为的合法性的,就应视为侵权行为的违法已经得到确认。但在审 判实践中,下面的这种情况值得我们的注意。
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其行为不违法,司 法机关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