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普办发〔 2012 〕号关于印发《普定县创建园林县城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民族、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 各人民团体, 省驻县单位: 《普定县创建园林县城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附件:《普定县创建园林县城实施意见》中共普定县委员会普定县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关键词: 园林县城实施意见通知中共普定县委办公室 2012 年4月 27 日印发共印 30份附件: 普定县创建园林县城实施意见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提高城市生态质量,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2 〕2 号)文件精神、《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以及《贵州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 按照市、县党委、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 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紧紧围绕“创建园林县城”的战略目标和“扩大规模、完善功能、美化环境、提高品位”的城市建设思路, 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 依据城市环境的自然条件, 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 努力把普定建设成为“山青、水秀、地绿、人和”的生态园林县城。二、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加大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投入, 在巩固现有城市园林绿化成果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 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 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坚持新建绿地与改造绿地相结合, 普遍绿化和重点提高相结合, 按照宜绿则绿、宜栽则栽的原则, 千方百计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具体目标: 2015 年,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 30% , 绿化覆盖率 35%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6 平方米以上; 2019 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绿化率 35% 以上, 绿化覆盖率 40% 以上,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 9 平方米以上; 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标率 95% 和 80% 医以上,城区干道绿地率不少于 25%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在 30% 以上,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 25% ,全县园林式居住区占 60 以上;绿化达标单位达 70% 以上,争创园林县城。三、工作任务(一) 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 并作为刚性文件严格执行,保持县城绿化指标逐年增长。划定“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 特别是新开发的居住小区、工业区, 严格按照划定的“绿线”管制,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二)加快综合性公园及街头游园的建设, 2015 年以前完成东华山、青山公园等一批绿地项目建设,提高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 加强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对工业大道、城区主干道两侧统一进行绿化景观设计, 新建的主要道路, 建设 20 米以上的绿化带, 形成园林绿化景观道路。(四) 加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积极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园林式街道”创建活动, 对各单位和小区进行建档管理, 按照拆墙透绿、拆墙建绿、见缝插绿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搞好以乔木栽植为主的绿化,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屋顶、阳台大力发展立体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