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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概况.doc

上传人:875845154 2016/7/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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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市黄浦区概况黄浦区是上海的经济、行政、文化中心所在地,是上海的心脏、窗口和名片。黄浦地处黄浦江和苏州河合流处的西南端。北起苏州河, 与虹口、闸北两区相望;东、南濒黄浦江,与浦东新区一江之隔;西至成都北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肇嘉浜路、瑞金南路,与静安区、徐汇区为邻。全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全区户籍人口 万人,常住人口 万人,人均期望寿命为 83 岁。区境内辖南京东路、外滩、瑞金二路、淮海中路、豫园、打浦桥、老西门、小东门、五里桥、半淞园路 10个街道,共 192 个居委会和1个社工站(新天地社工站)。作为上海的城市原点、交通枢纽中心,黄浦区拥有十分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区内交通呈立体网络状,辐射区内外。黄浦区区境自唐天宝十年至宋代属华亭县,至元代隶属上海县。 1843 年上海开埠, 境内地区被英、法等国强辟为租界。 1945 年抗战胜利后, 国民党政府以黄浦江名建立了最早的黄浦区。 1993 年原黄浦区、南市区境内浦东地区全部划归浦东新区, 2000 年原黄浦区、南市区撤销,建立新的黄浦区, 2011 年撤销原黄浦区、卢湾区建制,建立现在的黄浦区。新黄浦区的建立,将全面放大两区原有的优势和特色,形成“ 1+1>2 ”的整体效应,有力推进新一轮的发展。特别是 平方公里的世博会园区的后续开发,为城区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载体。旧区改造黄浦区把旧区改造作为最大的发展和最大的民生,加快推进旧区特别是成片二级旧里的动迁改造。积极实施“阳光动迁”,在全市率先试行“征询制”和“数砖头加套型保底”的动迁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动迁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得到中央巡视组、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肯定。“十一五”期间, 全区累计拆除旧房 万平方米,近 万户居民彻底解决了居住困难。城区管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区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拓展完善网格化管理功能,建立全区联席会议、街道联席会议、责任区、岗区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制,并将防汛防台、交通实时流量监控和公安视频监控等信息接入网格化管理平台,推动城市管理多部门网络监控资源共建共享,有效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网格化管理的立案率、结案率、及时结案率和“ 12319 ”城建热线居民投诉率保持“三高一低”。市容环境健全市容环境质量检查评价机制,实施“天天查、突击查、重点查”相结合的第三方测评,在全市率先开展渣土专营试点,并进一步规范跨门营业、无证设摊、店招店牌、非机动车停放难点顽症整治。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始终保持全市较高水平。加强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以及特殊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率保持全市优良水平。对人民广场、外滩、田子坊、新天地等重点地区开展绿化景观、市容市貌整治,保持城区环境整洁美观。全区绿地面积达到 260 公顷。区市政委(区城管执法局)内设机构设置区市政委(区城管执法局)机关内设机构: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科、行政办公室、综合财务科、市容管理科、灯光广告管理科、业务监管科、运行管理科、法制科等 9 个科室。根据本区工作实际,设立 6 个由区市政委管理的重点地区管理办公室: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人民广场地区管理办公室、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豫园商业旅游区管理办公室、新天地地区管理办公室、田子坊地区管理办公室。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区市容市貌综合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市容市貌综合管理和城管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区域内市容市貌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负责“门责”管理工作;配合区文明办做好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经常性的检查、评比工作。(四)负责区域内户外广告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和设置等管理、协调工作;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开展景观灯光建设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负责景观灯光的规划、建设、协调和管理。(五)负责外滩风景区、人民广场地区、南京路步行街、豫园商业旅游区、新天地地区、田子坊地区等重要地区的综合管理;协调、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区域内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六)负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依据上海市人大决定和授权, 在区域内相对集中行使本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并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七)负责牵头推进豫园地区功能开发,统筹协调豫园地区重大活动、重要调整、重点项目的全面推进。(八)负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