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公安院校是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的高等学校,这一特色不仅仅表现在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办学目标上,而且还体现在实施警务化管理的工作体制上。警务化管理体现了公安院校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是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生活管理的基本模式。
一、思想政治教育:警务化管理的内在功能
“警务化管理是区别于部队的军事化管理,它是管理者以培育合格人民警察为目标,通过制度设计、文化培育和环境营造,去规范、协调和激励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等组织的目标,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要求及适应其勤务特点要求的管理教育模式。”[1]从实际工作过程来看,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就是公安警察院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工作制度对警校大学生的校内学习生活和校外工作实践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教育与管理、使之形成警察意识并促进其提升公安专业能力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制度文化建设的重要实践。在这一实践中,学生管理工作部门是实施和监管主体,服务于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成长成才;学生是参与主体,也就是说学生并不是被动管理的客体,而是积极参与警务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能够主动地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活动之中,策划和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他者教育和自我教育的统一。因此,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教工主体和学生主体共同建设制度文化的实践过程。
事实上,警务化管理贯穿着警校大学生学业生涯发展的全过程,对引导和塑造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产生深刻和持久的影响,而且可以说,警务化管理首要的目的就在于政治思想方面的教育。正如《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人民警察教育事业,对人民警察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法制、警察业务等教育培训。”[2]这一规定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人民警察教育事业的首位。对于公安工作人员来说,政治思想方面的教育归结起来在于培养良好的警察意识。警察意识是“人民警察对其自身在社会中所具有的角色特点,即具有的权力、义务和职责等有一个自觉的认识。其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意识、服务意识、敬业意识、奉献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临战意识等。”[3]警校生作为预备警官,树立良好的警察意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之一。
因此,公安院校参照警务工作制度所制定和实施的警务化管理具有内在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其核心就是培育警校大学生的警察意识,对培养公安工作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警务化管理主要由课程学习管理、日常生活管理、校外实践管理构成,具有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能有效促进警校生掌握专业的理论技术、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适应未来的职业实践。
二、理论技术价值:警务化的课程学习管理
培养未来成为合格人民警察的大学生是公安院校教学管理的根本任务。作为教育培养对象,公安院校大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人民警察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术,为树立良好的警察意识和为今后的公安工作打下理论技术基础。因此,公安院校在自身办学特色的环境下实施警务化的课程学习管理。
警务化的课程学习管理,就是公安院校把警校生的课程学习纳入到警务化管理的工作范围,按照警务化管理的实施细则来规范各门课程学习,从而使警校生在规范化的环境中严格遵守课堂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