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图书管理制度
一、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
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
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
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
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
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
还。
□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
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
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
第十九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资料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提供技术人员进修、研习、修护等应备之技术资料,特实施资料管理,俾为客户做最完善之服务。
第二条凡有关技术方面之资料,如“技术手册”、“零件手册”、“零件价目表”、“技术通报”、“技术图表”、“技术性刊物”、“参考书籍”及“技术性说明书”等悉依本章之规定处理,但不包括本公司之藏书。
第三条前条所指各项资料,统由服务部列册()管理,服务部应备妥一套完整之资料,不得外借,并宜另加标印识别之。
第四条服务部除自存货料列册管理外,并应依各服务单位之工作性质及其需要,适量供给之。资料发给后,各单位应由服务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第五条凡已失时效或内容业经大幅修改之资料,不宜再使用时,服务部应予收回销毁,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遗赠他人。
第六条凡应予继续保存之资料,服务部应依资料之性质,予以分类后归档之。
第七条国外部向国外订购新商品前, 有关商品之说明资料应转服务部研究归档,并于订购时同时向厂商索取有